如何规避企业家人生最大的债务风险——对赌

Tsong khapa 于 2020-09-08 发布

如何规避企业家人生最大的债务风险——对赌! 

今年年初,我身边的一个朋友云总多年不联系了,忽然电话打过来,惊慌地说到大事不好,让我赶紧帮他想想办法,他苦苦经营了8年的教育咨询公司,2016年底需要通过股权融资引入外部投资人,只要卖20%的股权就能换来2000万的资金,当时他毫不犹豫签署了股权转让的对赌协议,他只关注钱啦,就没把对赌当回事。

签完协议后财务投资人的钱倒是进来了,可是公司没有完成2017业绩对赌,于是财务投资人不干了,要求按照当年的对赌协议,让云总赔给投资人30%的股权,这可如何是好啊?按照公司估值这30%股权可是价值3000万啊,若2018年公司业绩也不能完成,他不仅面临丧失全部的公司股权,还得搭进他北京的两套房子,老婆都急得双脚跳,云总直问我该怎么办?面对这个悲惨又着急的企业家朋友,我也只能“一声叹息”了,早干嘛去了?

那如何避免类似刚才云总“对赌”失败悲剧的发生,即我们如何做到左手促进企业的繁荣与发展,右手保护家庭财产并进行风险隔离呢?有哪些策略是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的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对赌。

什么是企业融资中的“对赌”?

对赌就是在股权融资时,外部投资人和股东签署的协议,要求创始股东承诺公司将来几年的业绩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如果达到此标准,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投资人届时可以要求大股东用现金补偿、回购投资者手中股权,或者投资机构无偿增持多少公司股权比例,签署对赌协议时,往往要求创始人股东及其配偶一并签署,并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而股权融资,不但能使企业获得资金,而且能够使企业快速整合资源、开拓市场、赢得利润等,企业家在快速发展中需要借助股权融资,这是他一生不可避免要选择的路,就意味着也无法避开“对赌”的问题,因为资本的赚钱本性,注定投资人在进行股权投资时要求企业家必须对赌。即股权融资伴随着对赌已是行规,只要做股权融资,势必要对赌。

上个月,一对创始夫妻俩经营的十几年的医药器具公司,主营治疗颈椎疾病,并拥有专利,投资人很看好,创始人在签署股权融投资协议时同样遇到了对赌,他们把协议发过来让我把关。有一天晚上我和创始人夫人电话,她说:“我天天睡不着觉,天天掉头发。”我就问她为什么,她就说:“我仔细看了协议,如果没完成对赌的话,我和我老公名下的全部财产都得用来还债。当时我看完这个协议的时候,感觉身体立马都被掏空了,我是把整个家都赌上去了,我人生最大的赌注就是这个了,弄不好上半辈子的积累都搭进去不说,下半辈子怎么过啊,想想就害怕。”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企业家都有做好企业的梦想,选择股权融资时又不得不对赌,我身边这样的企业家面临对赌时,内心非常的纠结和矛盾,这一纸协议签下去,可能成,也可能败。要知道,谁也无法判断,企业未来发展就肯定是一帆风顺,谁也无法保证,企业未来业绩一定是一路高涨啊!

对赌对于企业家存在的致命风险

各位都熟悉小马奔腾的案例吧,创始人李明先生在企业最红火的时候引进建银文化投资人,签订了一纸对赌协议,没想到李明先生因病突然去世,此后小马奔腾企业一落千丈,可投资人不干呀,当然要讨债了,这就发生了建银文化起诉小马奔腾公司及李明的遗孀金燕女士,要求还债两个亿的轰动新闻!

那对赌究竟有哪些重大风险呢?因“对赌”有不同形式的约定,如对赌失败,最常见的就是要求创始股东用现金补偿、回购投资机构手中股权或者投资机构无偿调增公司股权比例等等。这就意味着对赌一旦失败,企业家将面临如下灾难性的风险:

风险

风险1:创始股东要用现金回购投资机构的股权,本来企业资金紧张才股权融资的,回购时意味着创始人股东及公司不可能有足够的大额资金的,势必导致创始人股东变卖家产或剩余股权进行偿还。

风险2:同时,当时共同签署协议的配偶也一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若未提前预防或进行家庭资产隔离,势必把全家老少都“对赌”进去了。

风险3:若创始人股东对赌的是投资人无偿调增持有股权,相应地,此时创始股东往往因此丧失了大股东的地位,从而相应地失去了公司的控制权。

成也萧何败萧何——如何争取对赌的成功和预防对赌的失败

 

在大势所趋的股权融资时代,对于大部分企业和企业家而言,关键是如何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对赌条件”成了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必争的“利器”。对于企业家而言,如何做到左手商业繁荣与发展,右手家庭财产的保护、风险隔离呢?

我们建议企业家及家庭都做好如下两个大方面的规划和防范:

(一)左手企业篇——做好“对赌”的风险防范

对赌虽然有诸多的风险,但并不是我们不能防范的,根据我从事多个股权融资和收并购项目的经验,其实,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通过一揽子的法律服务协议,包括公司章程、股权融投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协议等为企业家提供全方位风险防范,其中重点包括:

① 争取企业的最高估值,释放最小股权比例,保障企业家仍持有绝对和相对的控股权。

② 争取董事席位的多数,即创始人股东在董事会表决中占有主动,能控制公司和重大决策。

③ 限制投资人委派董事及人员,防止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发生影响公司收益和决策的情况。

④ 限制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权的使用情形,这样即使投资人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想法不一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让他轻易动用一票否决权。

⑤ 争取增加净利润的收益情形,如增加可以调增利润的项目及收益,并排除不可抗力影响净利润的情形,这样最大化的争取保障创始股东不出现其他意外的情况完成净利润。

⑥ 争取有利于创始股东表决方式和程序的董事会表决内容。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除了法定表决事项外,还给予了股东自治的权限,即可自行在章程中约定董事会的表决事宜等,所以,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为企业争取有利表决事宜,提前约定在相关协议中。

关于股权融投资、收并购及涉及的对赌条款、公司如何估值等是个较为系统和专业的法律服务专项,我在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中,专门从事这一类的业务,这方面处理的项目比较多,我们很擅长为企业家提供相关的一揽子的相关服务。

(二)右手家业篇——提前做好家庭资产的安全港

既然对赌不得不做,那我们就需要在对赌前提前做好家业的防护,做好一整套保护家庭、配偶及子女私人财富的保障措施:

① 在对赌前,可以安排一定财富的资产代持的筹划,将资产委托近亲属代为持有,当然这需要签订资产代持协议,明确好双方各自的权利、费用及条件,以防万一。

② 在对赌前,做好各类保单配置。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单明确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属于受益人的资产。我们可以设计投保人为企业父母的这类保单,相当于保单代持,但受益人可以是企业家的子女,这样即使创始人股东本人对赌失败,他以前出资购买的这类保单也可以保存下来,不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影响,对家庭成员都是一个保障;

另外,为企业家本人投保的终身寿险,如果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二代或三代,那么即使企业家本人因为对赌失败负债累累,保单身故受益人所得的理赔金也不需要替父还债,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身故理赔金不视作父亲的遗产。另外,万一对赌失败,大额保单还可以实现快速质押融资借款,为创始人股东家庭带来紧急融资的便利!

③ 在对赌前,还可以设立家族信托,将合适的资金或资产装入到可控制的家族信托中,根据《信托法》第十七条,除了特殊法定情形,信托财产不得被强制执行,即提前设立的家族信托资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有效隔离,不作为企业家的财产去偿还对赌的债务。

④ 当然,我们也可以将一些资产提前传承给子女,中国父母本来就在一生中不断的传承财富给子女,给到子女诸多财富支持,那么只要不是为恶意避债而转移财产给子女,在经济正常情况下传承财富给到二代,在法律上就算作是二代自己的财产了,所以企业家一代如果对赌失败也不会导致法院去强制执行已经属于二代的个人财产了。

  ⑤海外资产配置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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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结语

企业家是我们高净值客户中债务风险最大的人,但同时企业家也是我们高净值客户的主流,现在各大私人银行报告显示,企业家在高净值客户占比达到70%,许多创始人股东在人生中最大的债务风险就是——对赌,它是企业家人生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式的事件。正因为我们处理过相关的不幸事件,所以我们希望有更多的雄心勃勃的企业们在勇闯资本市场的同时,也要清醒的做好防护措施,王芳律师曾经说过深刻一句话——“创业路上,要有最美好的梦想,但同时要有最坏的打算!”

文/王芳律师家事团队